她若是不好好地将伤口处理一下,然后,再好好把身体调养好,这身体怕是活不到三十岁就得翘辫子了!
“姐姐,那个丫头不见了!”
“既然还走得动,那就死不了,放心吧!”
这凉薄的对话落到了季缪缪的耳朵里,让她的面色越发冷了起来。
出了小区,失血过多的季缪缪越发觉得头昏沉不已,走到路边时,实在是忍不住,直接跌坐到了路上。
身后,一道尖锐的车笛声响起,季缪缪吓得浑身一震,扭头看向身后,一辆车牌号十分牛的车离她只剩下不到十厘米的地方。
司机打开车门下车,看到此刻季缪缪的模样,吓得面色惨白。
“小姐,您没事儿吧?需不需要送您去医院?”
季缪缪不是碰瓷儿的人,摇摇头,只是让司机把自己扶起来,“不关你的事儿,我只是……自己摔伤了而已!”
她朝着路边走去,额上也不知道是血还是汗水,眯着她的眼睛了,让她忍不住抬起手擦了擦额头。
恍神间,季缪缪看到,自己手腕上带着一串十分漂亮的手链,钻石在阳光的照射下,折射出了非常漂亮的光芒。
这一抹光芒同样也折射/到了车后座男人的眼眸中。
他忍不住抬起眼来,仔细地看了看那女孩的手腕,随即,瞳孔一颤,不可置信地想要再看一眼,那女生已经走过了街角。
男人追下车,绕过街角,已经看不到她的踪影。
垂下眼帘,男人的眸中漫上浓郁的墨色。
回到车上,男人拿出手机,找到了一个号码拨出去。
“安阳,那条手链,出现了。”
这一边,季缪缪避开了闹市区,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,将原主随身携带的包包打开,在包包的夹层里面,找到了一封信。
这是季缪缪当初被警察捡到时,放在襁褓中的东西,除却这封信以外,还有一条手链,她这些年来,一直都带到了手腕上。
手链看起来似乎平平无奇,但是,上面吊着好几颗钻石,想必唐玉晚是觉得这是假钻石,所以才没有将这手链从季缪缪的身上收刮了去。
至于那封信,信上的内容十分平淡,只是让好心人好好地照看女儿。
季缪缪却直接拿刀,将信纸一点点片开了,果然,里面还藏着一张非常薄的纸张,纸张上,写了一个地址,还有一个人名。
许安阳,或许,这就是季缪缪的爸爸。
落款人,是一个叫胡月的女人。
若是季缪缪记得不错,数十年前有一个如日中天的女明星,就叫胡月,而她,在许多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了。
季缪缪基本上可以确定,这些信息,肯定是和季缪缪的真实身份有关系,她一定要要帮原主找回原本的人生!
而且,她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的安宁了,这具身体虚弱成这样,贸贸然去见自己以前的那些同事和友人,他们肯定不信。
再加上自己以前执行任务也得罪了不少人,如果这些人知道自己还活着,肯定会想办法让自己彻底消失。
要杀了现在的自己,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。
若想要强大到以前的地步,那么,留在季家肯定是不行的。